Year 2012 - Trade Prospect 行業展望
專題探討 Feature 聚焦CEPA 8 香港保險中介內地發展之機遇 2011年12月13日,《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八》(簡稱CEPA 8)在香港 簽署,并從2012年4月1日起生效。《補充協議八》針對保險方面規定:允許香港的保險經紀公司,以優 惠條件在廣東省(含深圳)試點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或通過參股的方式進入市場;加强雙方在保險 產品研發、業務經營和運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CEPA 8 的簽訂,是自2003年簽署CEPA 以來增强內地與香港經貿合作的又一次有益舉措,意味着內地 將進一步向香港開放保險中介市場,同時隨着香港優秀保險中介人和機構的北上發展,也能進一步推動 內地保險中介業在誠信文化建設、專業價值發展以及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內地與香港保險中介存在的政策法規、市場環境差异,或許需要香港中介適應相當時間,但深圳廣闊的 市場前景、優越的政策環境和輻射內地的優勢也為香港保險中介業提供了無限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機遇。 一、保險市場廣闊,發展潜力大 隨着深圳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穩步提高,深圳保險業飛速發展,保費收入超過深圳同期國 民經濟發展速度,保險業務範圍向縱深發展,新業務新險種不斷涌現,深圳保險市場規模日趨擴大。 2011年,深圳全年實現保費收入達359.9億元,同比增長30%。其中,財產險實現保費收入144億元,同 比增長16.1%,壽險實現保費收入215.9億元,同比增長24.5%。總體增速較全國水平高10.5個百分點, 同比增長13.66%。深圳市場法人機構總資產超過1.2萬億。同時,2011年深圳保險密度接近人民幣4,000 元,保險深度接近4%。保險市場的不飽和,顯示出深圳廣闊的保險市場與巨大的發展潜力,這為保險中 介擴大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空間與前景預期。 二、政策環境優越,扶持力度廣 2006年,中國保監會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共同將深圳確定為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這是金融系統的第一 個創新發展試驗區,也是全國第一個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6年來,深圳市政府和深圳保監局持續不斷地 為保險中介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優惠及監管支持,在對深化香港與內地保險合作、促進香港繁榮穩 定以及提高我國保險業整體水平重要事項方面充分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能力。一方面,深圳市政府 率先提出并着力打造深圳“保險中介之都”,極大地提高了保險中介業的政策地位,將為保險中介市場 發展帶來更多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深圳保監局順應市場規律,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的地位,在依法合 規的前提下,放手讓機構獨立、自主經營,在需要保監局協調時,毫不推諉,努力為保險業各主體提供 最好的服務和支持。 16 2011 年刊與 2012 展望 YEARBOOK 2011 & PROSPE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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