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12 - Trade Prospect 行業展望
27 CEPA 8 - 2012年4月1日生效 允許香港合資格的保險「經紀公司」進入「廣東省」成為獨資「代理公司」。 香港政府在2011年12月13日公佈開放措施的內 容時,並無特別說明香港保險經紀公司設立獨 資保險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金額。香港有些傳 媒,包括亞洲電視及蘋果日報等,卻報導了註冊 資本金,一說50萬港元,一說50萬美金,其實 都不準確。除非稍後另有公佈,註冊資本應跟現 時國內保險代理公司一致,即最低為200萬人民幣。我們已即時通知上述2家傳媒更正。 HKCII早前發出問卷予香港的「經紀公司」,題目是「是否有興趣到深圳或廣東省成立代理公司」,並在 2012年3月7日收集了39家經紀公司回覆。 是否有興趣到深圳或廣東省成立代理公司 (共39家保險經紀公司) CEPA是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為促進兩地經濟及貿易往來的特別安排,透過這安排,香港的保險中介人、 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得以進入國內市場參與發展。然而,大門是趟開了,香港人及公司進入 內地市場仍然是困難重重,例如: - 註冊資本問題(香港容許小本經營) - 監管問題(香港的監管比內地寬鬆得多) - 人力資源問題(因文化地理關係,很難聘請到忠誠可靠的僱員) - 市場開發問題(香港人與內地人參與業務方面欠缺互信基礎)、等等。 這些問題大概可以解釋到,為何CEPA 4自2008年生效至今,香港保險中介人仍未見積極考慮進軍國內市 場的原因。 HKCII會繼續將收集到業界的訴求向香港及國內有關部門反映,並會繼續跟進CEPA 8的發展情況,向讀 者滙報。 (編輯部) 否38% 是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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