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22 - Digital business platforms and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GO HAND IN HAND 數碼營商平台與保險中介業並駕齊驅

25 2021 年刊與 2022 展望 YEARBOOK 2021 & PROSPECT 2022 專題探討 FEATURE 數碼平台與保險中介互長 保障消費者權益 近年隨著科技發展,香港保險業開始推行數碼轉型,消委會留意到, 市場上有林林總總銷售保險產品的數碼營商平台,除了虛擬保險公司提 供的平台外,傳統保險公司亦有自行開發或與保險科技公司合作開發數 碼營商平台,以嶄新手法推廣及銷售產品。現時,傳統及虛擬保險公司 的數碼營商平台開始採用人工智能,務求簡化及加快銷售、核保及理賠 程序,並以大數據為消費者定制切合個人需要的保險產品及提供定價。 消費者亦可在同一數碼保險平台處理保單事宜,包括:查詢保費、到期 日、受保人等資料。此外,消費者亦可於第三方網上銷售平台購買保險, 例如:在網購平台上直接購買不同保險公司的產品,或經網上比較保險 計劃的平台取得報價及投保。 然而,保險產品種類繁多,以及部份保險產品的結構和條款較為複雜,消費者在數碼平台上要清楚 比較不同產品的利弊、條款和責任並非易事。消委會尤其關注到只擔任銷售角色的第三方網上銷售 平台,如消費者有任何關於保險產品或保單條款的問題,那些平台通常會要求消費者自行聯絡相關 保險公司。因此,儘管保險業的數碼營商平台愈趨普及,中介人作為保險公司與客戶溝通的重要 橋樑,尤其是對不熟悉科技的客戶,仍肩負銷售保險產品時要清晰講解保險科技對消費者的影響和 保障的責任,並提供合適的保險建議和讓消費者購買保險前清楚了解產品及保險條款,以及協助消 費者處理保單問題。 另一方面,消委會關注到保險公司的數碼營商平台收集和處理大量消費者的數據,尤其是在與科技 公司合作時,保險公司能否妥善確保消費者數據(特別是涉及索償和病歷等資料)的安全,消委會 期望保險業在推動業界科技發展的同時,要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和客戶的私隱,並開誠報公其政策, 才得以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市場上某些網上比較保險計劃平台雖然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並向消費者提供免費保險中介 平台服務,但由於他們可能收取個別保險公司支付的佣金作為報酬,加上平台未必全面涵蓋所有保 險產品,本會認為這些數碼營商平台有必要加強資訊透明度,例如要確保消費者能獲得全面及正確 的資訊以作出購買決定。 隨著保險科技的廣泛應用,保險業積極發展其數碼營商平台,並與第三方網上銷售平台合作以開拓 各種電子銷售渠道,以改善客戶體驗及滿足消費者的保險需求,加強保險業界的競爭力。與此同時, 本會期盼保險中介業可擔當重要的溝通角色,確保消費者得到適當的保障,令保險行業和消費者同 時獲益。 黃鳳嫺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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